来源: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时间:2018-08-11 点击数:569
各区市城乡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水平,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市住建局决定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招标代理企业及外地进威招标代理企业。
二、检查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自查和检查组抽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资格条件
1. 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是否齐全有效;工商登
记主要事项、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是否及时办理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有无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无固定的营业场所,设施及办公条件是否满足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
4.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5.技术负责人、工程类注册人员及专职技术人员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等是否符合条件;
6.分支机构的设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市场行为
1.是否存在无资格、超资格许可范围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或者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行为;
2.是否存在涂改、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行为;
3.是否存在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行为;
4.是否存在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的行为;
5.代理的工程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招标投标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6.代理的依法应招标工程是否具备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是否存在规避招投标监督部门监督的行为;
7.委托代理合同是否依法签订,是否存在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的行为;
8.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是否存在以自己名义订立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出具中标通知书的行为;
9.进场交易行为是否规范;
10.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工作质量
1.招标信息发布系统包括项目登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等各项是否按规定执行;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使用情况;一体化平台使用情况;
2.招标文件编制是否规范,是否采用国家标准文本;施工招标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归档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履行招投标相关报告和备案手续。
(四) 工作业绩
自2014年以来,企业招标代理业务开展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1月底完成)
各招标代理企业要按照通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二)检查阶段(12月25日前完成)
文登区、荣成、乳山建设局分别对辖区内企业组织检查,于12月4日前把检查情况报市住建局工程科,市住建局将进行抽查;其他企业由市住建局组织**统一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市住建局将对全市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情况。
五、检查工作要求
各招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报检查资料。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规避检查、在检查中弄虚作假、对存在问题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威海市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计不良行为记录,严重者将给予暂停招标资格、降低或吊销资质甚至清出威海建设市场。
附件:1.招标代理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2.企业从业人员持证情况登记表
3.2014年以来代理工程一览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