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城乡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现决定建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月报制度,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4日前,将2015年7月、8月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月报表》(附件1)和8月份的《老楼危楼安全整治工作月报表》(附件2)报市住建局。此后,请每月4日前上报上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月报表》、《老楼危楼安全整治工作月报表》。
二、加快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进度,争取在2015年9月25日前初步完成各地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务必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市住建局。
三、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将《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联络信息表》(见附件3),于2015年8月21日前报市住建局。
附件4:鲁建建字[2015]28号《关于报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联系人:蔡锦华 联系电话:5232593